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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禄

发布时间:2019-05-1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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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光禄,男,1962年出生,博士生导师,现任山东科技大学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文法学院教授,山东省重点学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带头人,山东省“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山东省精品课“物权法”负责人。Boston College、复旦大学访问学者。曾任法学教研室主任、人文科学系副主任,文法学院副院长、院长。

 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环境资源保护法。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项目各1项,省部级项目7项。出版“差别生态责任”等论著5部;主编“新合同法教程”等法学教材5部;发表“页岩气开发压裂液信息披露的法律策略”等科研教学论文50余篇,获山东省社科优秀研究成果三等奖、优秀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各1项。曾获山东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十佳师德标兵、优秀园丁、优秀教师、心目中的好老师,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拔尖人才,山东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主要社会兼职包括:中国环境资源法学会、中国科技法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青岛市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委员,山东省科技法学研究会会长,山东省特聘维权律师,青岛市人民政府专家咨询委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信奉格言:至善至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