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章程修改属学校重大决策事项。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前期组织了《山东科技大学章程》修改工作,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形成了《山东科技大学章程修正案》报送山东省教育厅。日前,《山东科技大学章程修正案》通过了山东省教育厅内容审查以及厅长办公会审议,现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公示,请广大教职工、学生、校友、学校理事会理事以及社会各界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1月30日
联 系 人:柳成荫
联系电话:0532-86058050
电子信箱:fzghc@sdust.edu.cn
山东科技大学
2020年11月23日
附:山东科技大学章程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