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管委,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一流人才强校工程实施方案》,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定位,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教学、科研、教辅及设有教辅岗位的单位(部门)。
二、编制计划要求
1.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编制。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对本单位师资队伍的现状做深入细致的分析,科学合理编制招聘计划。要紧密结合教学、科研任务和学科、专业、高层次人才团队建设发展的需要,各单位不得跨学科、专业编制招聘计划。高层次人才团队、山东省青创团队人才引育计划(简称“青创团队”)要按照合同约定的队伍建设计划,会同团队负责人结合目前团队建设情况合理编制用人计划。各单位应安排部分计划用于招聘具有工程和实践背景的人员,在编制计划申报表的备注中简要说明。招聘条件中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或与岗位无关的条件,如岗位确实有特殊要求的,应充分说明理由。杜绝设置国家禁止的条件。
2.科学合理确定需求专业。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专业名称要准确、规范。学科专业及代码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专业目录》和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报,如为自设专业或国外专业请准确注明。
3.坚持岗位管理的原则。编制招聘计划应在单位有空岗的情况进行,各单位要科学合理使用空岗数量。对于标准师生比已经达到1:18的专业,原则上不再申报招聘计划。标准学生数按照注册全日制学生数不同比例折算,普通本科生折算标准学生比例为1:1,硕士生为1:1.5,博士生为1:2,留学生为1:3。科研单位可适当编制用人计划。各教辅及设有教辅岗位的单位(部门),依据学校2016年对各单位(部门)核编和现有人员情况,填报教辅人员招聘计划;计划外用人占用单位编制数。
4.坚持提高选才用人质量。2020年学校人才引进继续以博士为主,原则上不安排高级岗位招聘计划。辅导员招聘计划由学生工作部提报。
5.编制博士后招聘计划。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同时编制全职博士后、师资博士后招聘计划。
三、工作要求
1.本次申报计划为2020年全年计划,各单位申报计划需经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后报人事处,由人事处汇总报学校研究。年度招聘计划一经批准一般不再调整。
2.填报计划申报表时,请按照急需与紧缺程度依次排序。
3.各申报单位填写《2020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申报表》一式两份(上报一份,自留一份),于12月20日前报人事处计划调配科(行政楼610室,联系人:刘 辉,联系电话:86057130,电子稿发至刘辉办公系统邮箱)。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