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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科美育】“筑梦百年伟业 薪传七秩芳华”摄影艺术展览征稿

发布时间:2021-04-12  点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及山东科技大学70周年校庆,充分展示我校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生活,促进美丽校园建设,提升学校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山东科技大学将举办“筑梦百年伟业 薪传七秩芳华”——庆祝建党100周年·校庆70周年摄影艺术展览。本届展览面向校内外征集作品,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一、奖项设置

本届摄影展览拟入选作品100件。主要分为三类:

1.纪录类:对拍摄客体(客观世界中存在的人、物、事件等)的视觉形象进行记录,用以向社会群体或个体传播信息,或用作档案文献资料为主要目的。纪录类作品须提供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拍摄内容的描述。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投送纪录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

2.艺术类:以表达拍摄者自身意趣、感受、审美为主要目的。对拍摄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投送艺术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

3.创意和商业类:创意摄影着眼于视觉表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材、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商业摄影以推广商业产品、商业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的。投送创意和商业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2-6幅。

二、投稿须知

1.校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摄影作品。所有选送作品,题材须围绕党的建设伟大成就及与山东科技大学相关的校园风光、校园文化、校园人文等,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谢绝纯粹用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参评。

2.拍摄器材不限,手机相机均可,投稿作品须为JPEG格式3M以上高品质电子文件,不收纸质照片。

3.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各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

4.允许两张作品并置(如反应校园早期与现在的对比)作为单幅或组照中的一幅投稿。

5.组照作品应按排列顺序编号说明。

6.作品入选后如有必要须提供JPEG格式5M以上高品质电子文件。

三、特别提示

1.参评者应实名投稿。主办方依据投稿作品标注的作者姓名进行评选、颁发入选证书。参评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拍摄完成。入选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凡不能够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格原始影像文件的入选作品,将丧失其入选资格。

2.评委会根据实际评审情况,可调整各类入选作品的数量,有权选择组照中的作品作为单幅评选。

3.纪录类作品要准确客观地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不会对客观真实产生误导性的判断。后期处理须符合以下规定:(1)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2)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3)允许裁切、旋转画面和调整水平线。(4)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5)禁止投送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6)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7)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8)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须保留底片,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

4.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5.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6.主办方和承办方有权在其举行的相关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展示、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7.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的投稿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及奖品。

8.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9.截稿日期:2021年5月18日(以收到照片邮件为准)。

四、投稿地址

投稿地址:山东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山东科技大学艺术学院

投稿邮箱:shankemeiyu@163.com(请注明“摄影艺术展览征稿”)

联系电话:0532-80681189、18561851558(孙老师)

山东科技大学艺术学院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