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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公告

关于征集青岛校区部分楼宇名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5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探索打造兼具文化内涵与艺术美感的名称体系,为广大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便利,现面向师生员工和广大校友,公开征集山东科技大学青岛校区部分教学楼名称。

一、征集对象

山东科技大学青岛校区公共教学区楼宇,包括办公楼、教学楼(J1、J5、J7、J14)、实验楼(S1)、智能无人系统创新研究院楼,新建科创园大楼、工程实训大楼等,具体详见附件。

二、命名原则

1.注重文化传承。命名应深度挖掘山东科技大学历史底蕴与文化精髓,体现学校深厚的学术传统,凸显校园文化的独特魅力,兼顾校训、办学历史、行业特色、学科特色,融入时代元素,体现时代精神。

2.注重艺术品味。命名应遵循简洁明了原则,具有一定的文学意蕴、美学价值、艺术品味,简洁好记,2–4字为主,读音顺口、无生僻字,便于日常称呼,能够方便师生辨识与应用。

3.注重系统规划。命名应形成统一的命名风格和体系,格式统一、层级清晰,通过命名,将校园内的各个空间节点有机串联起来,构建出一个体系完备、和谐统一、富有特色的校园环境。

4.注重精神展现。命名应符合主流价值取向,具有积极向上的寓意,能够激发师生的爱国爱校情怀,突出时代性,彰显对知识的执着追求和对美好未来的热切期盼。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

四、征集方式

参加名称征集活动,请下载填写“青岛校区部分楼宇名称征集表”,并附页对命名进行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相关内容电子版发送至:xcbgyyx@sdust.edu.cn。

联系人及电话:冯阳,0532-86057901

五、其他事宜

1.学校成立评委会,根据创意性、文化价值及实用性等对提交的命名建议进行评审。活动参与者,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获得通过的命名建议还将给予一定奖励,并正式作为楼宇命名。

2.命名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使用权、解释权归山东科技大学所有。

山东科技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