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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公告

山东科技大学关于征集校史陈列馆展陈史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9 点击:

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丰富山东科技大学校史陈列馆馆藏,更加全面、真实、生动地记录学校发展历程,展示办学成就,弘扬优良传统,充分发挥校史校情的育人功能,现面向校内外公开征集各类校史资料和实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自1951年建校以来,学校各个历史时期,各个办学地点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研究、展览价值的资料与实物。

二、征集内容

(一)文献资料类:

1.反映学校发展、建设的重要文件、手稿、资料、信函、报刊等。

2.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刊物、印刷品(学报等各类文字出版物、画册、历届毕业生的纪念册等);学校师生主编的教材、专著,教师自制的教具模型、教学挂图、仪器设备以及早期形成和使用过的有史料价值的教师教案、教材、备课本、学生作业、记分册、实习方案等。

3.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嘉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讲演时的讲稿、题词、赠言手迹、相关新闻报道等。

4.各个历史时期新闻媒体报道学校及师生主持或者参与的重要事件、活动、人物资料等。

(二)图片影像类:

1.上级领导、专家学者和重要领导来校参观、视察、访问、题词、讲学时的照片、影像资料等。

2.反映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的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的照片、影像等相关资料;反映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的教育教学、教学改革、教研活动、实验实习、生产实习、社会实践活动的照片、影像等相关资料。

3.反映教职工和校友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的场景和文体娱乐活动以及参加校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会议、重要比赛等)的获奖照片、影像资料等。

4.反映教职员工在工作中的突出业绩、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技术专利、科技成果等相关图片、照片、影像资料等。

5.反映师生集体或个人在教学科研、自主创新、参加校内外重要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以上成果奖的颁奖照片和影像资料等。

6.参加及组织全国性的、国际性的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的照片、影像资料等。

7.反映学校各个历史时期重大对外交流活动的照片、影像资料等。

8.历届毕业生班级通讯录、合影照。校友在海内外不同工作岗位上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奋斗,为国家、学校作出的贡献,赢得的声誉,获得的表彰奖励、技术专利、科技成果等相关图片、照片、影像资料等。

9.知名、优秀校友的简况、简历、事迹介绍及照片、影像资料等。

10.各类媒体报道的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图片、照片影像资料等。

(三)实物类:

1.学校师生获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奖励证书、奖杯、奖状、奖章、奖牌等原件。

2.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或比赛中获得的奖励证书、奖杯、奖牌等原件。

3.学校的校旗、校徽、证章或有纪念意义的徽标、印章、重要报纸、杂志、简报、批文、纪念册、学生证、借书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录取通知书、毕业派遣证、成绩单、纪念册、内部票证等实物。

4.交流活动中获赠的有纪念意义的锦旗、画册、礼品、纪念品等实物。

5.具有历史价值或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实物。

6.友好单位或个人赠给学校或师生的反映重要活动的纪念品等。

7.知名校友的具有代表性的著作、成果、手稿、笔记、书画作品、工艺品,以及在校期间的重要证件等。

(四)口述史料类:

重要历史事件、重大活动、办学经验、治校治学方略、名师风范、同窗情谊、校园趣事等的亲历者、见证者或其亲属提供的口述资料、回忆文章等。

(五)其他类:

其他具有保存、研究、展览价值的资料与实物等。

三、权益说明

1.所有捐赠、提供的资料,请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人物姓名、职务及提供者姓名、联系方式等。

2.凡捐赠、提供复制、授权展示的资料,学校享有用于校史研究、陈列展览、文化宣传等非商业用途的权利。

3.提供的资料如涉及知识产权、版权、名誉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由提供者负责。

四、征集办法

(一)收集工作

各中层党组织负责向本部门教职工、离退休同志、已故老教师的亲属以及海内外校友传达并布置安排相关工作,收集梳理本单位建校以来的重要资料和具有史料价值的实物等相关校史资料。

(二)向社会各界及校友、教职员工等个人征集

1.捐赠:热忱欢迎捐赠原件。对捐赠者,学校将颁发捐赠证书,在校史陈列馆展览时标注捐赠者姓名,并视资料价值给予适当奖励。捐赠物所有权归学校,永久保存于校史馆。

2.复制:对特别珍贵、本人欲亲自保存的资料或实物,在征得持有人同意后,可由学校进行复制、数字化处理后将原件安全归还。

3.代管:对珍贵资料或实物,持有人可委托校史陈列馆代为保管(双方签订保管协议),本人(亲属)随时可取回。

4.征购:对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史料或实物,持有人愿意转让的,经专家鉴定评估后,可协商有偿征购。

五、征集时间

1.集中征集:即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2.长期征集:本公告长期有效,所征集校史资料将陆续整理、展陈。

六、各校区联络办公室联系方式及邮寄交送地址

有关校史资料及实物可就便直接交送至各校区联络办公室,或通过信函包裹邮寄至学校党委宣传部。如资料持有者事务繁忙,或年事已高,请通过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将安排专人上门接收、复制或记录。

青岛校区

联系单位:山东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朱文峰

联系电话:0532-86057193,0532-86058168

电子邮箱:xcbgyyx@sdust.edu.cn

实物接收及信函包裹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前湾港路579号山东科技大学行政楼705室

邮政编码:266590

泰安校区

联系单位: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党政办

联系人:胡永芳

联系电话:0538-3076378,13793807312

实物接收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223号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党政办

邮政编码:271000

济南校区

联系单位: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党政办

联系人:宋荣华

联系电话:0531-58863199

实物接收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胜利庄路17号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党政办

邮政编码:250031

恳请您大力支持,慷慨相助。让我们共同守护历史记忆,传承大学精神,赓续文化血脉,为学校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

特此公告

山东科技大学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