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信箱 | 信息公开 |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科大声音正文

增强动力 释放活力——二论强化有组织科研服务现代化强省建设

发布时间:2023-09-11  点击:

世界科技发展史表明:大学问、大科研、大成果是在承接时运中诞生的,学术发展与解决问题必须相统一。顺应这一逻辑,学校科研应当高度“组织化”,做到“形神兼聚”,意志统一,行动协同,汇聚各方智慧力量,努力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科学问题、关键技术问题。

优化科研管理体制。围绕加大对各校区科研管理服务职能的统筹,提升政策研究能力、重大项目挖掘和跟踪能力、重大成果培育和转化能力等,改革科研管理机构设置。深入推进“学院办大学”,扩大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完善校、院两级科研管理体制,对科研日常管理自主权和资源配置职能向二级单位放权赋权。

创新科研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专门科研机构的建设管理,优化学校各类在建平台布局,让专门科研机构真正成为“科研特区”,真正成为科研的先锋队。超前布局国家部委和山东省战略需求的科技创新平台,实现高水平学科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全覆盖。构建以“基地平台、人才团队、科研项目、重大成果”正反馈环为目标的科研发展模式,实现资源配置与科研规模、水平、绩效挂钩,推动科研范式变革。进一步理顺校院二级组织关系与研究机构的关系,强化以研究院、研究所、协同创新中心等为主体的科研组织建设。

改革科研组织管理方式。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揭榜挂帅”攻关模式,对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级科技奖励、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等重大重点或零项科研指标适时以“揭榜挂帅制”“组阁制”“军令状制”等形式给予重点支持。

优化科研工作服务。落实上级关于科研项目、科研经费新的管理制度,推广科研助理制度,合理简化和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减轻科研人员非学术性负担。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广“最多跑一次”改革,提供科研“一条龙”服务,让科研团队和科研人员从繁琐的事务中解放出来。全校各部门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科研人员开展科研工作提供便利。

完善科技评价制度。深化科研评价改革,以创新为导向、突出质量贡献,建立多元科研评价体系。对不同学科、不同研究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教师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坚持成果质量导向,完善代表作制度。坚持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完善科研成果等级认定,进一步体现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价值。建立团队评价制度,给予团队负责人充分的自主权,注重对团队的整体考核。建立基础研究长周期评价制度,对科研创新质量和贡献突出的优秀教师,在一定周期内免予评价,给予实实在在的“减负”。(作者:本报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