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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办公区人员准入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2-02  点击:

一、教学办公区仅限有工作需要的学校教职工和必要服务保障人员进入,未解除居家隔离者或有感冒发烧等症状者禁止入内。

二、封闭管理期间,车辆和驾乘人员分别通过车牌识别和人脸识别系统通行,服务保障人员凭用人单位出具证明通行。

三、禁止进入教学办公区人员,将通过人脸识别系统,采取技术手段,阻止进入教学办公区。

四、准入人员不得将禁止入内人员带入教学办公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负责人责任。

五、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教育本单位教职工、服务保障人员和相关人员自觉遵守本办法。

山东科技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日